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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颁牌仪式举行

发布时间:2024-11-01 浏览次数:1125次数 字体大小【 【关闭本页】

      为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传承,深入挖掘我市优秀传统文化内涵,增强全社会的非遗保护意识,打造非遗项目特色品牌,助力首府文旅事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11月1日,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颁牌仪式在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一楼多媒体会议室举行。出席此次颁牌仪式的领导有: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副局长崔祥东,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科长宋荣芳,呼和浩特市文化艺术研究院党支部书记、院长巴图,呼和浩特市文化艺术研究院正科级干部张丽,呼和浩特市文化艺术研究院副科级干部冯建亭,以及各旗县区文化馆馆长、第九批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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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增强呼和浩特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建设,聚力推进非遗保护传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有关规定,2024年初,市文旅广电局非遗科、市文化艺术研究院组织开展了呼和浩特市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评审认定工作,经过各区、县、各项目保护单位推荐申报以及非遗专家委员会的评审,并经向社会公示,由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公布,共将70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列入我市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涵盖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9个方面,既是首府近年来非遗保护阶段性成果的体现,也是对市级非遗项目名录体系的进一步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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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积极推动下,非遗保护单位严格遵照“抢救第一、保护为主、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指导方针,不断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深入、健康、持续发展。截至目前,我市列入国家级非遗代表性名录项目有7项、自治区级74项、市级275项、旗县区级259项。列入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名录国家级4人、自治区级83人、市级322人、旗县区级400人,已挂牌的非遗传习基地(所)有92个,位居全区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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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北疆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传承保护好北疆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对深入挖掘北疆文化内涵,打造北疆文化品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今后,我市将持之以恒地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不断健全保护机制,持续加大投入力度,让这些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传承发展,为推动我市文化事业的蓬勃繁荣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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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郭雅萱

图片/史慧荣

编辑/史慧荣

初审/张蕙馨

复审/冯建亭

终审/巴  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