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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自治区文化厅《关于推荐申报第五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07 浏览次数:14803次数 字体大小【 【关闭本页】

呼文新广通字[2015]52号

 

关于转发自治区文化厅《关于推荐申报第五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各旗县区文体局、各相关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关于推荐申报第五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内文办字[2015]5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旗县区文体局按照文件要求,仔细阅读推荐条件和程序,从已入选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中推荐入选第五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关于推荐申报第五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请从各自固定邮箱中下载,推荐材料务于2015年4月30日前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联  系人:程青山  胡红艳

电    话:6246147

联 系 人:呼市非遗保护中心  张  丽  曹士安

电    话:6956109    6955150

电子邮箱:hhhtfyzx@163.com

地    址:呼和浩特市青城公园书画院一楼

邮    编:010010

特此通知。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关于推荐申报第五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日

5-1厅第5批自治区级项目推荐通知(确定稿).doc